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咨询投诉

根据“仝卓高考移民处理结果”再次要求查处“苛岚县高考移民”李剑锋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7-3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再次举报“高考移民”李剑锋非法在山西省忻州市苛岚县参加高考的问题。 李剑锋,男,江苏省丰县人,江苏省丰县身份证号320321197909011165,山西省忻州市苛岚县的身份证号142231197809250419,手机13913234191,现在上海工作,住江苏省苏州市。 为让成绩差的李剑锋考上大学,其父李祥朝利用职权、关系,于1997年前后,将李剑锋“移民”至山西省忻州市苛岚县参加高考,为此在苛岚县教育系统、公安部门大肆弄虚作假,办理虚假学籍、虚假户口等。继而以苛岚县考生的虚假身份于1999年,以较低的分数(在江苏根本考不上),考取了河北省一大专学校的“模具制造与维修专业”,之后李剑锋又“专升本”上了本科,后又读了所谓的硕士。 事实情况是:李剑锋初中、高中都是在江苏省丰县中学学习的,只是高考期间才去的山西省苛岚县,是典型的非法高考移民。 利用非法手段,李剑锋在山西“考上”了大学,同时山西籍的某一考生则丧失了上大学的机会,教育公平权就这样被违法乱纪分子损害了。可以想象,山西省一定有一考生因为李祥朝、李剑锋的非法行为,一生无缘于大学,一生的命运被非法地改变。 此恶劣行为,不查处难平民愤,强烈要求: 一,查处违法乱纪分子李剑锋、李祥朝; 二,按规定撤销李剑锋的学籍、学历; 三,查处李剑锋“双户口”的问题。李剑锋在江苏省丰县有大沙河镇黑楼村后队的户口,身份证号320321197909011165。同时,该李在山西省苛岚县还有一户口,身份证号142231197809250419。一个人怎么会有跨越两省的户口、身份证呢?明显的虚假,怎么还不查处? 烦请查处。 谢谢! 举报人:李祥伦 手机:18751988818 附:有关法律规定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自1990年1月20日起施行。)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八条 无学籍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 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 第六条 核查对象属一人多户的,派出所应按照“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处理。 (一)出生申报多个户口的,注销无出生证、假出生证登记的户口。 (二)对假迁移、假补登、以虚假材料申办户口等弄虚作假非法落户的,应当注销虚假户口。 ……
回复状态 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0-08-0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我县正从多种渠道核实您的举报内容,如有进展,将第一时间向您通报。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