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公安局不作为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1-09-13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去年在岢岚县公安局报案,被人骗了4000元,当时说立 案让我回去等通知,现在马上一年了也没动静,我想问一下什么 情况,而且当时提供了骗子方的手机号,身份证,家庭住址,还是隔壁岚县的,我想问一下找到这个人很难吗?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1-09-15 |
回复内容 |
你好! 来信收悉。经核查,与你本人产生纠纷的人员为吕梁市岚县上明乡闫家村辛兵兵。你 二人产生纠纷的地址为吕梁市岚县,且你二人均在岚县居住,不属于岢岚县公安局管辖范围。此案涉案金额不能够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我县公安局不能立案,建议你到居住地公安局进行报案。 谢谢,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