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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天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7-03-20      来源: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岢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天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岢岚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7年3月  17日研究通过,决定任命:

  张天明同志为县畜牧中心主任;

  刘海文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冀智宇同志为岚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晓磊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  希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挂职);

  李昌琦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白志杰同志为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备处负责人。

  免去:

  张天明同志县畜牧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海文同志岚漪派出所所长职务;

  冀智宇同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雪峰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梁永平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白  云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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