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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忻州市民政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04-12      来源:忻州市民政局

   

 

  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关于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切实加强民政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制建设  

  1、切实加强领导。为保证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我局成立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胡永华任组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法治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统筹谋划工作。年初认真对照《忻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目标要求,制定了《忻州市民政局“七五”普法规划》和《2018年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化行政服务、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成法制培训作为全年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 

  3、落实工作考核。对照市法制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通过月督季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 

  1、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原文,领会《规定》基本精神,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规定》要求,主要领导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责述廉报告。 

  2、常态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民政业务和工作职能,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有侧重地加强《兵役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了显著增强和提升。 

  (三)严格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成效。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合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现法治机关建设与普法工作相互嵌入、深度融合。为确保学法、用法、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部门评优和干部任职、定级、晋升、调任的重要依据 

  2.严格依法许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依法公开办事程序、服务热线,出台《忻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制定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指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将本单位所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标准、流程图等均在政务信息公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暗箱操作”,实行了“阳光许可”,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扼制了“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如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方面,我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0号)相关规定,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本单位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布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办事窗口的宣传栏。 

  3、及时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市民政系统传达学习了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忻州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忻州“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忻州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 

  4、层层签订责任书,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市委、市政府签订了《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忻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暨保密工作责任书》和《忻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5、积极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集中传达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18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建立干部职工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档案。 

  (四)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文件管理 

  1、健全决策机制。继续实施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等制度,完善重大重要决策程序,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实施政策评价和进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同时坚持常年律师顾问聘用制,聘请赋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民政依法决策、法律咨询等提供法律服务。 

  2.规范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失效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抓好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制订工作,遵循规范性文件“谁主管、谁起草”的制定原则,我局今年出台了《忻州市2018年度特殊群体关爱行动计划》、《忻州市民政局转型项目建设年(2018)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289余份,都严格按照前期调研、中期论证、最后印发的程序进行,为民政领域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向性、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工作计划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2019年,我们将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推进法制建设、构建法治民政作出应有的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各项活动。一是结合《法治忻州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5-2020)》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依法治市工作。二是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和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好应急演练工作。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防灾减灾法治知识、《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大力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慈善日”、“国际社工日”等重大节日的时机,通过活动现场、传单、海报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民政法律知识。二是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全市民政系统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充分采用网络等新载体,全面宣传民政民生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四)认真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责任。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力量,建立同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社会影响。四是要根据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制定民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年对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每年对部分新制定的民政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民政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制度,部署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工作,对市直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评比估结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忻州市民政局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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