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政函〔2018〕2号
岢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岢岚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组的
通 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光伏产业扶贫政策,推进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我县决定成立岢岚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侯俊生(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岳利文(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游润平(县发改局局长)
赵利生(县扶贫办主任)
刘绪龙(县光伏扶贫平台公司负责人)
成 员:孙永红(县财政局局长)
杜贵祥(县国土局局长)
高志彦(县林业局局长)
程富生(县住建局局长)
高满存(县经信局局长)
胡润锁(县环保局局长)
张 伟(县国税局局长)
胡晋峰(县供电公司经理)
张建成(县农发行行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利生兼任。
领导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日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光伏扶贫项目推进协调会,每两周、每月5日前向市发改委和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推进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扶贫办及县光伏扶贫平台公司统筹协调并负责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调度推进;县发改局负责协调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整合及政府采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县环保局负责光伏扶贫项目环评手续的办理;县经信局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并网运行监督;县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负责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县国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对光伏扶贫项目的各类税收优惠;县农发行负责落实光伏扶贫项目的贷款需求;县供电公司负责对上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方式选择、并网、调试、供电部门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抄表和补贴资金结算,做好向上级供电部门的协调、争取、安全生产;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组织乡(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实施项目贫困户的公示、项目推进、施工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配合检查验收等。
三、考核考评
把光伏发电扶贫工程作为扶贫开发工作产业扶贫到户和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和县直帮扶单位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
乡镇、村要科学安排,把握政策,精心组织,推进落实,把这件精准扶贫、惠民增收的实事做实,好事办好。县直帮扶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乡镇、村抓好项目落实推进。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