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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2      来源: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岢政办发201827

 

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8〕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清明期间应急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祖扫墓、踏青出游的高峰期,也是森林防火的特险期,同时还容易引发拥挤踩踏、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保持敬畏心理,认真履


职尽责,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各项制度、要求、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五个到位”,完善应急体系。一方面,要严格做到“三落实”。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本领域安全形势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编制应急方案;完善应急设施(物资)储备管理体制、调用机制和社会捐赠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应急设施(物资)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提高政府和社会应急救援设施(物资)的紧急救援动员能力;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实效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在“三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的“五个到位”。

三、搞好风险管控,深入排查隐患。要不断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全面开展风险源排查、辨别、分级和管控,落实监督责任人,建立风险管控档案,切实防止风险演变成隐患,真正把各类突发事件隐患和事故隐患解决在未萌、未发的状态。要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要切实加强对景区、林区重点路段、重要设施、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完善森林防扑火预案,随时发布森林火灾预警预报。强化针对性应急措施,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坚持统筹推进,做好各项工作。要在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8〕45号)精神的基础上,要加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禁火区、禁止野外用火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实行网格化巡查、定点看护、重点区域设卡管控制度,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以尾矿库、矿山、危化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长输管线,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类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强化宣传造势,引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内化成全社会每个群体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切实打造安全生产的文化和环境,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应急值班,高效有序处置。要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节假日双人双岗值班制度。要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牢固树立“第一时间”观念,强化工作联络,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认真落实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和报告主体,避免发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妥善处置。

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问责追责。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工作空岗、脱岗、顶岗现象。要实行隐患举报重奖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媒体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有患必改”。要严格安全执法、责任倒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追责,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履责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把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抓实、抓好。

 

 

                                                                                    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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