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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岢岚县贯彻落实忻州市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动能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19      来源:岢岚县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岢岚县贯彻落实忻州市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动能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19         

 

 

  

  岢岚县贯彻落实忻州市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培育壮大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动能 

  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忻州市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动能若干措施,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打造创新生态,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主体发展壮大,不断开创我县科技创新和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一)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省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积极引进能带动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所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引才所需费用从事业经费中列支,财政投资的教育和科研以及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可用于统筹安排急需人才的全职引进支出和柔性引进支出。 

  (二)积极培养本土人才。依托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培养本土人才。加大力度推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做好省市现行政策的兑现落实,解决人才的切身利益和诉求问题,真正做到“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 

  (三)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有良好市场潜力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通过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给予科研项目支持。对在我县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和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给予奖励。对我县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加大各类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重点培育1个省级科技孵化器、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星创天地,确保拥有1个高新技术企业、1个众创空间的基础上,力争逐年翻番。并对获得省市认定的创新平台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金奖励,助推我县经济转型升级。 

  (二)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科技计划。结合我县企业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支持能源企业加快能源技术突破,开展储能、氢能、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等技术攻关的研发,积极帮助这些企业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科技专项计划。主动为道生公司等有代表性的新型企业提供服务。指导组织申报材料,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构建创新成果转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发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在岢岚实施且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科技项目,县政府适当予以资金奖励 

  (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积极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围绕我县氢能领域、沙棘产品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助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现我县新旧动能的接续转换。 

  (三)加大科技成果转移承接力度。落实支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支持获得省科学奖励的项目在我县开展产业化推广应用。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在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按其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四、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一)强化财政创新投入。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重点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产学研联合、专利补助奖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 

  (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管理制度。根据科技领域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好省市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县级部门协同组织好省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落地、监管、验收等工作,协调推进成果的示范推广。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县域创新生态工作机制。建立适应县域创新生态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岢岚县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工作领导组县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发改、财政、教育科技、工信、人社、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科学谋划创新发展工作格局强化科技管理职能,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二)加大创新考核比重和考核力度探索构建由共性创新指标和个性指标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科技创新综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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