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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00162 | |
发文字号:岢政办发〔2023〕37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岢岚县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9-18 |
时间:2023-09-18 来源: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岢岚县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 号)、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爱卫办函(2023)19 号)、忻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忻爱卫办发(2023)4 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健康细胞和健康城镇建设,现拟定2023年全县建成各类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21个(名单见附件1)。
请所涉各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乡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照《关于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4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于2023年10月10日前按照《山西省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建设评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表),对各类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