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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10-10 10:51       大    中    小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岢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岢政法办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对全县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一批共确定23个行政执法主体,现予以公示。

  1、发展和改革局

  2、应急管理局

  3、教育科技局

  4、工业和信息化局

  5、民政局

  6、司法局

  7、财政局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自然资源局

  10、生态环境局岢岚分局

  11、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2、交通运输局

  13、农业农村局

  14、文化和旅游局

  15、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16、水利局

  17、审计局

  18、市场监督管理局

  19、统计局

  20、交警队

  21、档案局

  22、林业局

  23、医疗保健局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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