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岢岚警大队在城区内开展酒驾专项治理行动,19时40分许,在城崇德街路段附近执勤点,执勤交警对一辆车号为晋H2J***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该车驾驶人孟某义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测试结果为7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将调查,孟某义交代,当天与朋友聚餐喝了1两白酒和1瓶啤酒,聚餐结束后,感觉状态不错,开车应该没事了,就抱着侥幸驾车,谁知交警被查获,自己也是追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孟某义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