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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放宽

 时间:2020-02-16       大    中    小     

 

  • 来源: 山西省人社厅

  2月14日,从省人社厅传来消息,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助力企业复产复工、全力以赴稳就业,我省将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 

  其中,我省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缴费稳岗返还;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以及被省政府确定的首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参保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按6个月的2019年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2019年本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实施应急稳岗返还。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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