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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人民政府关于载货汽车驶入建成区禁限行通告

 时间:2023-05-12       大    中    小     

  为持续优化改进货车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通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货车通行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便利货车通行措施 

  1、限行区域 

  北起镇西路与国道209线(不含)五里水外环连接处; 

  西至镇西路与省道218线(不含)阳蒿塔连接处; 

  城区东侧为209线(不含)与省道218线(不含)东关连接处; 

  城区南侧所有与省道218线(不含)连接的路口; 

  2、管控措施 

  (1)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且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允许通行。 

  (2)重、中型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3)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规范货车通行办理 

  1、货运车辆《通行证》办理 

  办理通行业务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 

  企业或个人申请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分为线上申领和线下申领两种途径: 

  (1)线上申领:“交管12123APP 【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办理。 

  “交管 12123App --机动车业务--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请城市通行码--通行时段--通行线路--上传通行码材料--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用户点击“交管 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首页,点击查看已核发的货车电子通行码信息,持电子通行码车辆进入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所需材料:个人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或部门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申请。 

  (2)线下现场申领:岢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股(三楼)现场办理,地址:岢岚县漪水南街西二巷1号,线上无法申领通行证的车辆可通过现场申领。 

  所需材料:个人车辆需准备申请书(加盖公章)、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辆前后45度角彩色图片、车辆保险单。 

  公司或部门需准备营业执照、申请书(加盖公章)、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辆前后45度角彩色图片、车辆保险单。 

  2、以下车辆可申请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 

  (1)渣土、商砼车辆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岢岚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联合审批办理通行证; 

  (2)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药品(医疗器械)、邮政等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物品以及其他特殊物品运输的货运车辆;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4)重点生产和建设项目所需的货运车辆; 

  (5)因其他特殊事由急需临时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 

  (6)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严格按期审验、按期入保、每月及时消除交通违法,保证车辆均合规有效。 

  有限期满仍有通行需求的,需重新换领《通行证》。 

  三、加强城市货车安全管理 

  货运车辆挪用、转借、伪造、变造《通行证》的,由岢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收回《通行证》;未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岢岚县城区货车限行区域边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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